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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省司法厅暨沈阳理工大学联合举办《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座谈会

△《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座谈会现场


4月12日上午,辽宁省教育厅、省司法厅暨沈阳理工大学《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座谈会在我校党政办公楼405召开。我校纪委书记李芸,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处负责人邱连波、省司法厅法宣处负责人肖春梅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我校相关职能部门、学院、涉密课题组主要负责人及教师和学生代表20余人参加座谈会。会议由党委宣传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胡霜主持。


校纪委书记李芸(左二)讲话


△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处负责人邱连波(左三)讲话


省司法厅法宣处负责人肖春梅(左二)讲话


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畅谈了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实践体会,纷纷表示要担负起国家安全教育、防范风险的重任,尽一位公民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这一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

会议提出,今年的4月15日是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辽宁省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年的教育日宣传教育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普及《国家安全法》,是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座谈会是响应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号召、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一次实际行动。


△经济管理学院李洪帅(左二)作中心发言


会议要求,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强化“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这个宣传主题,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取得的成绩;要与深入长久地学习宣传宪法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公共安全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要抓好领导干部和教师、青少年学生的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予以落实,使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走入学校教学与学生学习中,让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通过对《国家安全法》的深入学习,不断增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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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沈阳理工大学官网

文字 | 惠志晶

图片 | 孙立刚

编辑 | 牛智强

责任编辑 | 李清洪 冯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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